新形势下商标管理实践与应对策略——聚焦囤积与撤三制度

原文出自:环球互易
December 16, 2025

一、引言

国家为维护商标管理秩序,促进市场竞争,不断完善商标管理使用证据相关政策法规。《商标法》第四条商标囤积审查条款,以及第四十九条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对商标领域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探究这些政策并制定应对策略,对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有现实意义。


二、国家商标管理使用证据政策解读

(一)《商标法》第四条商标囤积行为的界定与规制 

商标囤积行为在实践中表现形式多样,准确界定该行为对有效规制商标囤积行为至关重要。目前,通常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综合判断。

主观上,商标囤积者存在恶意,明知申请注册的商标并非基于实际使用目的,而是通过囤积商标获取不正当利益,方式包括高价转让商标、提起侵权诉讼索赔、阻碍竞争对手经营等。例如,投机者针对市场知名商标,大量注册近似商标,目的是转让给原商标权人或其他企业获取转让费,此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主观恶意。 

客观上,商标囤积行为表现为申请注册商标数量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需结合申请人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发展规划等因素判断。比如,小型零售企业短时间内申请大量商标,且涉及多个无关类别,可能构成商标囤积。此外,囤积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特征,如大量摹仿抢注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抢注知名人物姓名和企业商号、囤积公共资源、反复恶意抢注同一企业商标等。这些行为造成商标资源被不合理占用,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2019年《商标法》第四条修订后,商标局构建审查体系,从多维度甄别申请人真实使用意图。该体系考量申请数量、词汇公共属性、企业实际使用需求等因素,遏制恶意囤积商标行为,引导企业基于商业经营目的申请商标。

以“渝惠保”商标囤积案为例,天津幸福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大量申请涉及社会民生与公共资源的词汇,其中包括“渝惠保”“京惠保”“汴惠保”“津惠保”“贵阳惠民保”等商标,申请范围涉及多个与自身主营业务无关的领域。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相关规定,认定该企业的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行为,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商标申请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于真实商业使用意图进行。该企业的申请行为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扰乱了商标申请秩序,最终维持了驳回复审决定。此案例展示了《商标法》第四条在规范商标申请行为、维护商标申请秩序方面的作用[1] 。

(二)《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及相关调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近年来,国家细化、完善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一方面,要求利害关系人以真实名义发起撤销申请,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限制恶意撤销行为;另一方面,严格被撤销人使用证据要求,被撤销人需提供合同、发票、销售记录等多方面证据证明商标商业使用情况,增加了被撤销人的举证压力。

以“真金酒”商标撤销提交使用证据案为例,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联胜酒业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联胜酒业应对时,提交一系列证据材料,包括与合作伙伴签订的总经销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书,以及联胜酒业公司与华夏航空销售真金酒合同、发票、销售开单、销售出货单、采购收货等证据记录商标所涉产品交易。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证明商标在相关市场的商业使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联胜酒业公司证据充分,能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支持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此案例体现企业面对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挑战时,前期证据梳理留存与充分举证的重要性[2]。

再如“蒙娜丽莎”商标撤销案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1608号行政判决,基于“盥洗室 ( 抽水马桶 )、坐便器”商品被撤销申请再审,主张未使用诉争商标有不可归责的正当事由、第三人申请具有主观恶意、已在指定期间商业使用商标、商标知名度辐射至相关商品、“撤三”程序违法等,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认为,被诉裁定合法应维持。再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蒙娜丽莎集团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商品上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于2022年2月25日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这一案例凸显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制度下,企业举证不足面临商标被撤销风险[3]。


三、企业应对策略的差异化与创新路径

(一)商标申请阶段 

1. 精准规划商标布局 

企业应结合核心业务,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未来可能涉足业务领域的商标类别。同时,企业需把控商标申请数量,依据经营需求申请,避免恶意申请风险,降低商标申请成本与法律风险。 

2. 提前规划使用证据 

在商标申请之前,企业应制定商标使用规划,并准备证明材料。具体而言,应提供商业计划书,阐述商标在未来业务中的使用方式、市场推广策略及预期市场效果等内容。同时,还需准备产品研发进度规划,展示商标与产品研发的结合与推进,证明商标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商标使用与管理阶段 

1. 构建完善的证据储备体系 

鉴于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对使用证据的要求,企业必须构建一套证据储备体系。

(1)定制化项目运作。从事软件、高端制造等领域的企业,可通过开展定制化项目强化商标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在实际业务中的使用。 

(2)多样化推广活动。快消品、时尚等行业的企业可通过推广活动积累商标使用证据。例如,在产品销售时,赠送带有商标标识的赠品,并在销售合同、发票上注明赠品信息;与热门IP或知名品牌开展联名设计推广活动,在合作协议、宣传物料、销售页面等载体突出商标展示,通过合同、发票、网页链接等佐证,运用公证或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固定相关证据。 

(3)线上平台运营管理。在数字化时代,线上平台是企业展示与推广商标的阵地。电商企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应利用官方网站、APP等线上平台,在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商标;发布与商标相关的产品介绍、功能演示、用户评价等内容,并留存页面截图、运营数据、下载记录等资料。同时,定期更新优化网站内容,确保商标使用的持续稳定,展现商标在网络空间的商业活力。 

(4)多元证据整合运用。除常见证据类型外,企业还应收集其他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例如,参加行业展会,保存参展资料、展位照片、宣传册等;收集与商标相关的荣誉证书、奖项证明等。通过整合运用这些证据,形成证据合力,增强证据说服力与证明力。

2. 实施多主体商标布局策略 

研究表明,采用多主体商标布局方式可降低企业核心商标被撤销的风险。企业可通过设立关联公司、授权合作伙伴等方式,在不同主体名下注册和使用商标,分散因单一主体问题导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实施这一策略时,企业需注意确保各主体间商标使用的关联与一致,建立商标使用协调与管理机制,保障整体商标权益。

3. 推进商标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 

企业应引入商标管理软件,借助信息化实现商标管理。从商标申请进度跟踪、使用情况监测,到续展提醒管理等环节,构建标准化管理流程。利用软件数据分析功能,挖掘分析商标申请、使用、市场反馈等数据,优化申请策略,提高申请成功率与管理效率。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业务、战略和文化,保留个性化管理空间,满足独特的管理需求。 


四、商标代理机构应对的策略

(一)强化内部审核机制 

1. 严格审查申请主体资格 

商标代理机构应依照《商标法》及相关审查标准,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展开深入审查。具体来讲,要充分考虑申请人经营范围和申请商标类别的相关性,以及申请人实际使用商标的能力和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对于申请商标类别与经营范围明显不相符且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企业,代理机构需持审慎态度,认真核实其申请的真实意图和使用商标的能力,防止盲目代理存在恶意申请风险的业务。

2. 仔细核查商标使用意图 

要求申请人提供商标使用计划,涵盖市场推广方案、产品定位规划、销售渠道拓展计划等材料,评估其商标使用意图的真实性与可行性。对于使用计划模糊、缺乏实施步骤与预期效果的申请,代理机构应发挥专业作用,指导企业完善材料,确保申请符合商标法关于真实使用意图的规定,避免因使用意图不明产生的商标申请风险。

3. 全面评估商标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影响注册及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代理机构应研究学习商标显著性判断标准,了解各行业、各类型商标显著性的特点与要求。在提供代理服务时,运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与选择建议,确保商标有足够的显著性,避免申请失败,提升申请质量与成功率。

(二)协助企业准备使用证据 

1. 制定个性化证据规划 

鉴于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的举证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应依据企业业务特点、行业属性和商标布局,制定商标使用证据留存计划。在计划中规划证据收集方向与重点,明确不同业务场景的证据收集要点和方法。保证证据真实、完整、相关。

2. 严格证据整理与审核 

定期对企业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与审核是保证证据质量的关键。整理时,按证据类型、时间顺序、业务场景分类归档,方便查阅使用。审核时,检查证据完整性,确保要素齐全;审查关联性,保证与商标使用存在逻辑联系;核实合法性,确保证据获取形成符合法规。对有瑕疵的证据,及时给出补充完善建议,帮助企业形成完整证据链。

3.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指导 

为企业提供证据固定的专业工具与技术指导,是商标代理机构协助企业准备使用证据的重要职责。代理机构应关注证据固定新技术、新方法,如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并推荐给企业。向企业介绍专业工具原理、操作方法和优势,帮助企业掌握电子证据保存和管理方法,如电子文档加密存储、网页证据抓取固定等。运用专业工具与技术,提高证据证明力与可信度,助力企业应对商标撤销挑战。

(三)提升服务质量与拓展服务领域 

1. 持续优化服务系统功能 

随着商标代理业务量的增加,商标代理机构应利用专业管理系统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持续投入优化服务系统,实现业务全流程监控管理。在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等关键业务中,通过系统向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反馈和专业服务,提升企业对代理机构的信任与满意度。

2. 拓展个性化增值服务领域 

在商标代理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标准化服务易被复制,加剧市场竞争并压缩利润空间。因此,商标代理机构需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依据企业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发展阶段和品牌战略等,打造专属品牌发展方案。比如,针对新兴科技企业,结合其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需求,制定基于技术领先理念的商标布局和品牌推广策略;对传统老字号企业,挖掘品牌历史文化内涵,制定含文化传承特色的商标保护与品牌提升方案。通过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既能满足企业品牌发展深层需求,也能让代理机构获得更高服务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与差异化优势。

3.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与案例研究 

定期组织内部专业人员培训,邀请商标审查专家、资深律师、行业学者授课,分享商标法律法规、审查标准、行业动态和案例经验。深入剖析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相关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对商标管理使用证据政策法规的理解运用。鼓励代理人员参与行业研讨、学术交流,拓宽视野,提升专业素养。通过培训与案例研究,打造专业、服务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团队,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结论

《商标法》第四条与第四十九条构建的商标囤积规制和商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制度,是规范调整商标管理秩序,保障商标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不过,这些政策调整给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企业需优化升级商标申请规划、使用证据储备和管理流程,维护和保障商标合法权益。商标代理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审查申请、协助举证、提供增值服务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 

未来,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应秉持专业、创新与合作理念,适应市场变化和法规要求,推动商标领域发展,助力经济社会进步。通过分析解读最新案例可知,遵循政策法规、合理规划商标战略对企业和代理机构至关重要。唯有不断学习、创新和适应,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商标环境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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